离开了盘古殿的林大圣,就像是脱了韁的野马,彻底放飞了自我。
他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直接从不周山巔,翻到了西牛贺洲的地界。
“嘿嘿,听说这边的妖怪最不开眼,正好拿来给俺老孙练练手!”
林大圣扛著金箍棒,大摇大摆地走在荒凉的戈壁上,火眼金睛四处扫视,寻找著倒霉的目標。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窝盘踞在山洞里的狼妖。
那狼妖王也不过是个太乙金仙的修为,在当地也算是一霸,正带著一群小弟在洞里吃著血淋淋的生肉。
“呔!你这妖怪,光天化日之下行凶,该打!”
林大圣从天而降,二话不说,抡起金箍棒就砸了下去。
那狼妖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棍子砸成了肉泥。
剩下的小妖们嚇得屁滚尿流,四散而逃。
“没劲,太没劲了!”
林大圣收回金箍棒,极其不屑地撇了撇嘴。
这种级別的对手,连让他热身的资格都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他又接连挑了几个妖王的洞府,结果都是一样,全都是一棍子就解决的货色。
林大圣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
这洪荒,难道就没一个能打的吗
他百无聊赖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啃著从家里顺出来的黄中李,心里开始怀念起在盘古殿跟弟弟妹妹们打闹的日子。
虽然天天被罚,但至少还有人陪他玩。
就在他准备打道回府,回去跟老爹认个错的时候。
一股奇特的气息,顺著风钻进了他的鼻子里。
那是一股极其玄奥的道韵。
这道韵不带半点杀伐之气,反而透著一股长生不死、逍遥自在、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极致诱惑。
这股味道对別的生灵一点用都没有,但对天生好动、正处在极度叛逆期、迫切想要干出一番惊天动地大事业的灵明石猴来说,简直就是洪荒最顶级的猫薄荷!
林大圣那双金色的眸子里爆射出两道金光。
他用力抽了抽鼻子,顺著那股气味传来的方向看去。
“咦,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居然还藏著这种好闻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