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七月和曼谷截然不同。
没有那种黏糊糊的湿热,没有湄南河飘来的水腥味。
这里的阳光是干爽的,直白的,
像一把磨钝了的刀子明晃晃地悬在城市上空。
风从天际线上刮过来,带着白杨树叶子的沙沙声和远处某个工地的尘土味,
干燥而粗粝,吹在脸上有一种久违的踏实感。
这座老牌的重工业基地,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厚重感。
一辆灰扑扑、毫不起眼的金杯面包车,
正混在刚刚开始拥挤的早高峰车流里,沿着二环路缓慢地向前蠕动。
车窗外,
远处是那些见证了共和国工业荣光的红砖大烟囱和巨大的苏式厂房骨架,
近处则是鳞次栉比的现代玻璃幕墙写字楼。
老旧与现代在这座城市里以一种极其粗犷的方式交织在一起。
李湛坐在面包车的后排,
将那半扇贴着劣质防晒膜的车窗摇下了一道两指宽的缝隙。
冷风顺着缝隙灌进来,吹起他额前略显凌乱的黑发。
他那双深邃冷硬的眸子,静静地注视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
眼神里翻涌着极其复杂的情绪。
他对这座城市太熟悉了。
两年多以前,
他还是沈阳军区某特种侦察大队里最拔尖的兵王。
那时的他,肩膀上扛着军衔,心里装的是家国。
车子路过铁西区的一条老街时,
李湛的目光在一处略显破败的烧烤大排档前停留了几秒。
记忆不可遏制地呼啸而来。
他记得以前在军区的时候,每逢周末难得的半天假,
他总会和几个出生入死的战友偷偷溜出来。
几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就坐在那种低矮的塑料小马扎上,
光着膀子,大口撸着肉筋,踩箱喝着最便宜的“老村长”和老雪花。
那时候的天总是很冷,但心里却像烧着一盆火,热气腾腾。
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他遇到了沈荷。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连队组织去市里的剧院看一场慰问性质的二人转演出。
台上的唢呐吹得震天响,二人转演员插科打诨,逗得满场军爷们前仰后合。
可李湛的注意力,却完全被坐在他前排侧方的一个女孩吸引了。
那个女孩穿着一件极为扎眼的红棉袄,两条麻花辫乌黑油亮。
在周围粗犷的笑声中,她笑得那么明媚、那么干净。
似乎是察觉到了背后那道直勾勾的目光,女孩转过头,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带着几分野性的大胆,
毫不退让地瞪了李湛一眼,嘴角却又忍不住抿起一抹偷笑。
那一抹笑容,和那件红得刺眼的棉袄,
就那么毫无讲理地撞进了那个年轻兵王的心里,再也拔不出去。
“呼——”
李湛深吸了一口带着汽车尾气和泥土腥味的冷空气,将飘远的思绪强行拉了回来。
两年多过去了,
沈阳的街道似乎没怎么变,
但他却已经从那个保家卫国的侦察兵,
变成了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统领着庞大地下帝国的黑道枭雄。
那个穿着红棉袄的女孩,永远地倒在了大兴安岭的暴风雪里。
而他这次回来,只为复仇。
面包车在城市的迷宫里七绕八拐,
最终在皇姑区一片处于半拆迁状态的老旧城中村外停了下来。
水生付了现金,打发走了那个专门跑黑车的司机。
三人背着不起眼的旅行包,压低了帽檐,走进了城中村那迷宫般逼仄的小巷。
十五分钟后,
他们来到了一家连招牌灯箱都坏了一半的“宏运小宾馆”。
这种开在三教九流混杂之地的苍蝇馆子,唯一的优点就是不讲规矩。